4.骨干人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有优秀学术成果,有较大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海内外人才。
5.青年人才: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能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的海内外青年人才。
(二)人才待遇
人才引进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外,根据不同人才层次,还享受学校相应人才待遇。对引进的人才学校提供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环境,并为青年人才配备指导老师,协助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
1.首席教授、特聘教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优厚的待遇和优越的工作条件。
2.拔尖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根据人才所取得的成果和发展潜力,学校可提供安家费15-100万元、科研运行费10-200万元、岗位津贴20-100万元。
3.引进人才还可享受青岛市、城阳区相关人才政策。
(1)符合《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1200元/月,硕士800元/月,最高可享受36个月。
(2)符合《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2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博士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10万元。
(3)符合《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青人社发〔2022〕7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25-35万元博士后安家补贴。
(4)享受城阳区青岛国际博士后创新创业园“优徕青年社区”租赁住房优惠。
可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和山东省人才计划项目,获批后享受国家、省市、学校相应的人才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农业大学官方网站(http:// www.q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青岛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rszp.qau.edu.cn)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青岛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评价表》(附件2),在职人员提供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所获得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提供全文下载、SCI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包括发表时的影响因子和按照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发布的年度《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提供大类分区等相关信息)。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学院及相关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初审通过后组织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素养和师德师风要求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五)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政治审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957874
2.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2024年度人才需求情况汇总表》
2.《青岛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评价表》
青岛农业大学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