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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校聘辅导员5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2-08-04 17:00:34 |  访问:2273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6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9年获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院校,2016-2019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8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目前在校生约24000人。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校聘辅导员5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校聘辅导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为校聘制人员(非省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待遇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2、我校校聘制人员分为校聘A类岗、校聘B类岗两种用工类型,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为校聘A类岗人员,其他人员(如本科及以下)为校聘B类岗人员。A类岗、B类岗因学历、职称、聘岗类别和级别、工作年限等不同,工资和薪酬待遇有所差异。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20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面试、录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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