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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0-10-10 06:41:44 |  访问:3200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自1981年成立以来,秉承"勤、勇、忠、信"的校训,赢得了显著的社会声誉,成为区域品牌院校。学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抓住立德树人、成就师生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整体规划,坚持质量为先,坚定精准发展,大力培养"高品德、高技能、高适应"的人才队伍,实现学校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协同创新、融合共赢,努力建设全国一流品质院校,并积极实现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目标。

学校现有石湖、干将路、潭山和吏舍弄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262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9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61.6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亿元。设有12个学院(部),现有涵盖理工、文史、艺术、师范、体育等科类共56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名。专任教师793名,其中正高职称64名,副高以上职称354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7.78%;有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3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9人,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3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

学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6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的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

电话:0512-66875137郑老师,0512-66503830沈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邮箱:

3.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定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招聘信息"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三天后,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原则上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为主。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能力测试不设合格分数线,成绩带入面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成绩高者在前,如专业能力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安排加试。

5.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学校决定递补(也可决定不递补),再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3850。

四、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后)

附件2: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

2020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2020.9)

序号岗位名称岗位简介岗位类型招聘人数学历要求专业其他条件咨询电话
1机械设计与制造教师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专技2博士研究生机械工程类本科阶段为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专业。0512-66875610

陆老师

2汽车教师承担汽车技术、汽车检测维修专业教学和科研任务专技1博士研究生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
3智能控制技术教师自动化技术及智能控制技术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专技2博士研究生机电控制类,电子信息类0512-66503392

王老师

4工业网络教师工业网络、工业自动化、数据通信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及科研相关工作专技2博士研究生机电控制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软件)类
5智能产品教师从事嵌入式产品、新能源应用(电力电子)、人工智能应用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专技1博士研究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软件)类,机电控制类
6人工智能教师从事嵌入式产品、人工智能应用、物联网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专技1博士研究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0512-66503531

李老师

7云计算技术教师从事云计算应用技术的教学与科研专技1博士研究生计算机(大类)类
8人力资源教师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与科研专技1博士研究生人力资源管理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2.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

0512-66507387

孟老师

9会计教师从事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教学与科研专技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经济类具有正高级职称。0512-66507380

吴老师

10学前教育教师从事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专技1博士研究生教育类本科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0512-66507870

吴老师

11网络新闻教师从事互联网与新媒介教学、科研工作专技1博士研究生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传播学、媒介与文化产业本科或硕士阶段为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12旅游教师从事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专技1博士研究生旅游管理
13药品检验教师从事生物医药类专业教学与科研,专业带头人专技1博士研究生医药化工类具有正高级职称
14英语教师从事英语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专技1博士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可为英语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0512-66501169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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